條款與條件
簡介
當您作為消費者透過 www.transpa.rent(以下簡稱「網站」)下訂單時,即適用本一般條款與條件。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使用條款」)構成消費者與 Transparent台灣 甲乙雙方之間的合約。Transparent台灣網站為信實名品有限公司所有,是Transparent在台灣的總代理商,統編為 28465649,地址位於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41號1F。
訂單成立
透過網站購買並使用產品即表示消費者同意本使用條款。消費者應確保在使用網站時已閱讀並理解本條款。消費者可在下訂前隨時從購物車中移除產品。
訂單確認
網站收到訂單後,將通過電子郵件向顧客發送確認信作為購買證明。
顧客需在下訂單時輸入正確的電子郵件地址。我們建議保存該電子郵件,因為訂單確認(收據)也是購買的證明。
付款、價格與費用
對於已成立訂單,Transparent台灣 提供免費配送服務。提供Visa、Master card、JCB 和聯合簽帳卡四種類型信用卡付款方式。
配送服務
Transparent 台灣提供台灣本島與離島地區配送服務。配送由本網站合作的貨運商完成。標準配送時間為:3-7個工作日。
若產品已停產,Transparent台灣有權取消購買並向顧客退還款項。我們將通知顧客是否有替代產品可供選擇。
產品售後與保固服務
1. 購買日期判斷:維修時請附上購買發票或訂購單做為保固起算之依據。如無發票則以產品序號做為判斷查詢之依據。(購買商品之發票或訂購單,可用於確認商品保固期間,請妥善保存)
2. 公司貨保固期間內,消費者依照說明書在正常使用狀況下商品產生故障,享有免費維修服務(不含往來運送之運費)。
3. Transparent 產品「非人為有限保固」一年。
4. 經檢測若有以下狀況者將不適用於保固內免費維修服務:
A. 摔落,外力壓,扯導致外觀破損等情況。
B. 自行拆機造成產品外觀及功能損壞。
C.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故障或損壞。
D. 浸水,受潮,腐蝕等造成的故障或損壞。
E. 未依照產品指南(包括產品的使用者)操作或使用產品所造成的損壞
F. 無法判定產品為保固期內。
5. 保固期內 Transparent 產品免收檢測費;保固期外 Transparent 產品酌收基本檢測費。往來寄送運費由客戶自行負擔。
如需有關保固服務的資訊,請透過 連絡我們 聯繫
產品退/換貨作業
消費者在七天猶豫期內拆封若發現有商品瑕疵或損壞情形時,請先與Transparent台灣信實名品客服人員聯繫,經客服人員判斷為產品問題時,本公司可以接受退換貨的申請,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於猶豫期間內提出,終止日則以宅配收件簽收單或超商取件日期為準(若超過此期間則視同驗收完成,不得退換貨)。
1. 新品不良退換貨: 瑕疵產品之更換,請將您所訂購之商品完整性寄回本公司,且以一次為限,本公司客服人員於收到商品後會立即為您處理。若您退回之產品與您所提供之未拆封或拆膜證明不符,將不予以退款。
A.「新品不良更換」僅適用於本網站購買之商品,新品不良須於七天內提供證明,逾期則以維修方式處理。
B.非屬新品不良更換說明:
- 人為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故障與損壞不予以換貨。
- 摔落,外力壓、扯導致外觀破損等情況。
- 自行拆機。
-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故障或損壞。
- 浸水,受潮,腐蝕等造成的故障或損壞。
2.退/換貨程序:
A. 拆除包裝請全程攝影:如您收到商品不符、瑕疵、破損等狀況(福利品或特賣品除外,見產品銷售說明), 可於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內與客服人員聯絡,並提供拆除包裝影片(必須先拍到原廠包裝上的序號,再來從拆除原廠包裝、看到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以便釐清責任,經客服人員確認後才能同意安排退換貨。
B. 準備物品:請您務必將商品及完整包裝,連同配件、贈品及發票,以原寄送時包裝再予以原封備妥。(請勿直接讓商品外彩盒粘貼宅配單或於外彩盒上書寫文字)。※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C. 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內容物均不可有短缺、破損、異物進入、受潮,或受外力破壞、人為損壞等,以上皆可能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本公司有權不予退換貨或依照損毀程度從該筆訂單金額內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D. 商品寄回:請您將商品寄回本公司,並於信中清楚註記您的姓名、訂單編號、換貨原因、日間可聯絡之電話及收貨地址,以加速我們處理時效。
E.重新配送:待我們收到你欲換貨之完整商品後,將立即為您再次配送新品。《新品換貨約需10~14個工作天》
3. 退款方式:本公司收到退貨的產品後會立即交由會計人員處理退貨事宜。
若您為晶片金融卡ATM轉帳/臨櫃滙款,請將您欲轉入之銀行、帳號提供給我們。
A. 若您為信用卡方式付款,後續款項將會直接退回您的信用卡帳戶內,因銀行處理時效約5至7個工作天,請依您的信用卡結帳日判斷,刷退款項可能列於本月或次月的帳單。
B.退貨之原因若為本公司的疏失(送錯商品、運送毀損、商品本身自有瑕疵)造成您退/換貨,相關費用支出由本公司負擔。
C.退貨之原因若非本公司產品有瑕疵或可歸責於本公司如送錯商品等,其相關費用如運費、掛號或匯款等相關費用由貨款中扣除。
4.下列情形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A. 超過七天商品猶豫期。
B.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或因搬運過程中嚴重之碰撞,影響產品本身品質。
C. 產品本身因人為污損、故障、損毀、磨損、擦傷、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或是發票、附配件不齊者,怒不接受退貨。
D. 產品所附之相關贈品及相關物品遺失或毀損。
E. 產品已拆封、拆膜或經使用,無法再轉售或其他影響產品完整性,導致無法販售或向原廠退貨者。